从2022年7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的存缴比例以及缴存基数将会发生变化,接下来理财号的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天津公积金基数以及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相关内容。
天津公积金缴费基数2022
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,调整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,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。
2022年天津市公积金缴存比例
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%或各12%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。
其他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,在5%-12%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。单位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。
天津公积金提取条件
01 按揭贷款还贷提取条件
①已办理按揭贷款还贷提取登记且已签订按揭贷款联网协议;
②已偿还按揭贷款本息但尚未提取且有可提取额度;
③夫妻双方当前无公积金贷款逾期记录5、按揭贷款未结清;
02 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提取条件
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,夫妻双方未负有公积金(组合)贷款债务,或夫妻双方有公积金(组合)贷款债务但当前账户余额小于最近1期月还款额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,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。
03 离退休提取条件
职工离休、退休,且夫妻名下(在本市)无公积金(组合)贷款债务,或夫妻双方有公积金(组合)贷款债务但当前账户余额小于公积金部分最近1期月还款额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,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。
04 租房提取条件
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,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后,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。